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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一桩杀人案,为何出现两处公安部门截然相反的说词? |
房旅会员 | ![]() |
发表于 2016-08-14 12:18: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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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社报道《辽阳市10年前一桩杀人案,相关办案人员被指包庇罪犯》一文后,引起多家网站转载与网友关注。但辽阳市公安局却至今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一桩杀人案,案犯在逃10年,无有一点踪迹,当地辽阳市公安局一位负责接待记者的警官曾表示: 此案还在侦破中 中华新闻通讯社讯(首席记者:唐云立 记者:秋岩 报道)年过7旬的金国真老人,自从2004年儿子被害,一夜之间变的一头白发,整日以泪洗面,这些年当中,她总感觉儿子姜宇死的冤,因为儿子是被女友给诱骗家中被杀,而且案犯一直在逃,帮凶者重罪轻判,办案单位相关人员涉嫌包庇嫌疑人。 在案件整个侦破过程中,多次出现漏洞,这就是金国真老人坚持十年之久,逐级上访,替儿子讨要一个说法,一直未果,案件所暴露的问题难以追责,相关涉案人员一直得不到应有的惩处。 卷中出现艾萍到两处公安部门报案的说词 在姜宇被害案件第三十页有一份辽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在2004年4月23日,对案发现场勘查笔录这样写道:2004年4月23日8时许,辽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接辽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周文举支队长指令:要求技术大队对太子河区新华街道国兴委一居民住宅进行现场勘查。接此指令后,我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于8时30分到达现场。 据太子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徐志权介绍:2004年4月21日晚8时许,太子河区新华街道国兴委居民艾萍报警称:“4月20日早5时30分左右,其丈夫吴海(男、32岁)在家中将曙光村村民姜宇(男、34岁)杀死。 在另一份报告中,出现这样一份字样:2005年8月31日,太子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做出的 关于金国真申诉姜宇被杀案相关问题的答复 一、接警情况 2004年4月23日8时许,我局接市局刑侦支队电话,称:我辖区新华街道发生一起杀人案。艾萍于4月19日深夜将男友姜宇领回家中,被丈夫吴海于其家中杀死。事后吴海潜逃,艾萍投案自首。 二、临场勘验 我局接到上述情况后,立即组织刑侦技术人员迅速赶赴发案现场。现场位于新华街道国兴委,我局到达现场后,市局刑侦支队通知详细地向同志们进行情况介绍,然后会同市局刑侦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勘查中,仔细地对整个房间进行了勘查,检查,并将姜宇尸体从现场搜出,进行检验。 三、审查艾萍 我局接案后,对艾萍又一次进行审查。艾萍交待:曾于发案后,吴海在逃的情况下,准备转移姜宇尸体,与辽阳县一出租司机取得联系,。我局又经侦查,将该司机找到,并于当日将其取保候审。 两份情况说明内容截然相反,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市、区两级公安局又在故意回避什么问题?让人猜疑! 艾萍的表哥在案件中充当什么样的角色? 据死者的姐姐姜辉介绍,2004年4月21日下午4点许,她曾找到艾萍和另一名嫌疑人出租司机在一起,两人为此发生了争执,大约时间为半个小时。在卷中第二十九页,地点为:辽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艾萍的表哥刘某(辽阳县公安局法制科一名干警)所做的询问笔录时间为当日23点30分,他在接受问答时称:艾萍大约5点左右,分别给他打了两次电话告诉他,自己丈夫吴海杀人一事,要求速同她见面,刘某见面后,听取了艾萍讲述了丈夫吴海杀人过程,有一个细节,刘某介绍说,听艾萍跟他说,当时吴海与姜宇厮打中,姜宇骑在吴海身上。 卷中第四十三页艾萍在太子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份笔录中交待的是:她看见吴海骑在姜宇的身上,卡住姜宇的脖子。那么,两人出现不同的说法,不知办案人员注意到这一细节?因为,直接导致姜宇死亡,这是关键的问题。 作为公安人员刘某,应该懂得此案的重要性,他作为艾萍的表哥,应该首先考虑到避嫌,当他听到艾萍的讲述后,理应选择首先报案,让辖区派出所公安人员出警,他到场后,应该协助公安人员将艾萍控制住,近一步了解案情,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 事实恰恰相反,刘某独自一人找到艾萍,从5点—8点,三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在一起又做了些什么,无人知晓。最后舍近求远跑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找周文举报案。 当日23点30分,在该局刑侦大队有了他的询问笔录,那么三个半小时,他与艾萍在公安局又做些什么?这一系列的做法,让死者家人对公安局相关人员的行为产生怀疑。 案发两天,警方出警,人命关天,如此草率 据死者家属金雷介绍,2004年4月21日,艾萍到市公安局自首报案后,23号警方才到案发地进行现场勘查,发现死者尸体(卷中已证实此说法),当家属追问周文举支队长,为什么事隔两天才出警? 他的回答是21号在案发地,他已经布置警员,现场布控准备抓捕凶手吴海,但他又不肯提供,都有哪位干警到场(卷中21、22页有吴海邻居张克禹的证词,22日下午18时,他在本单元曾见到过吴海),周文举的说词明显在袒护、包庇一方,这就不难理解案发两天后,警方才出警的真正原因。 日前,辽阳市公安局还在袒护周文举 就在近日记者采访中,辽阳市公安局一位负责宣传的干警,谈起此案时表示,关于周文举的问题,我局无权处理,也是为了避嫌,你们可去纪检部门进行举报,按照他的说法,如果该局有干警犯错误的行为,都应由当地纪检部门进行处理,局领导无权干涉过问,这是一种明显在袒护领导干部的行为。 当谈到姜宇被杀一案时,这位负责人摇头答复:此案还在侦破中,不便接受记者采访。 律师给金国真支招,寻找解决问题途径 面对金国真老人坚持10年上访,替儿子讨要说法,各级部门领导互相搪塞、进行包庇等行为。 著名律师张建文给出意见,建议她立即到纪检、信访等部门进行举报反映,要求启动错案追责制,针对辽阳市公安局周文举的行为进行追责,严厉查处、纠正错误,重新审查此案。 2015年3月23日,金国真在记者的陪同下,到辽宁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室,向一位姓田的警官,又重新提交了举报信,希望他,尽快将此材料递交给相关领导手里。 当日,10点许,记者又陪同金国真到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在2号窗口,工号为7号,一位男接待员,看完金国真的材料后,表示:周文举的级别不够,省检察院处理不了,你们到北京去告吧。 面对这位工作人员如此态度,老人家含泪离开这里,记者开始劝慰她,她表示:我已经习惯了,多年来,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遭遇过这样的拒绝,难道法制社会依法治国,金国真想为自己儿子讨一个说法,就这么难吗?但老人家一再表示,无论再难,她都会一直坚持走下去。 (此贴转载于中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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