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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悬赏6万元寻出轨丈夫 第三者举报领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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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4-24 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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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4月23日报道 丈夫和情人私奔,妻子贴出“6万元寻夫启事”;私奔路上,深感受伤害的“第三者”为了摆脱困境,同时也为了讨回自己的损失,悄悄向悬赏人举报了情人的行踪,从而领到了那笔赏金。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拿到钱以后,2009年3月,她却因“‘第三者’不该拿赏金”的指控被告上了法庭,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糊涂同居 今年28岁的湘西妹子柳玉丽有过几次恋爱,但最后都无疾而终。揣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她决定暂不恋爱。2005年初,她在父母支持下在长沙市开了家高档服装店。这年8月的一天,与她相邻的一家服装店转给了一位名叫刘政经的男子。交谈得知,29岁的他来自贵州凯里乡下,至今未婚,家里已无任何亲人,原来是经营餐馆的。 刘政经一见柳玉丽的面就跟她开玩笑道:“咱们有缘啊,今后咱们一起帮衬,生意一定会好!”柳玉丽还以为刘政经不过说说而已,没想到他果真说到做到——遇到生意闲暇,他便热心地与柳玉丽交流做生意的窍门;遇到柳外出进货,他就陪柳一道前往,一路上还把苦活累活包了。在一次进货途中,刘政经大胆向柳玉丽表明了爱意。之后,两人开始同居,柳的父母也庆幸女儿终于找到了归宿。 不久,在刘政经的一再恳求下,柳玉丽将自己的店面转让给别人,所得款项与刘政经一起筹资盘下一间更大的门店经营更高档的品牌服饰,生意日渐兴隆。 可是在近两年的同居生活里,柳玉丽内心越来越不踏实,她提出过结婚,但刘总以事业还没稳固为由叫停。直到2008年6月,刘政经才终于对柳玉丽说:“咱们来年‘三八’节就结婚”。然而,柳玉丽盼望着的那一天还没到来,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08年9月的一天,外出收服饰款的刘政经回来得非常晚,喝得酩酊大醉。扶他上床时,一叠纸从他衣袋里滑落出来,柳玉丽拿起一看,原来是几份悬赏公告:“本人徐玉珍,贵州省凯里市XX县人。6年前,丈夫刘政经外出,至今未知下落。现有消息说刘政经在外做生意已发大财,如有帮我寻到丈夫及财产者,愿支付现金60000元以示酬谢!”“刘政经?!”柳玉丽心里一遍遍地问又一遍遍否定,最后她安慰自己:也许悬赏公告上的名字只是与男友同名同姓而已。 第二天刘政经醒来,柳玉丽就迫不及待地追问他昨晚去了哪里?为何要撕回这几张悬赏公告?公告上的人是不是他? 刘政经愣了一下,但马上就镇静下来:“我撕下这几张悬赏公告,一是因为上面的名字跟我相同,我觉得很有意思;二是也想碰碰运气,如果真的找到了这个刘政经,咱们不是还能得到一笔意外之财吗?”但柳玉丽还是感到刘政经的说法有点靠不住。 当晚8时许,柳玉丽不经意看到了本市的一个电视新闻节目,正是记者采访那个到处张贴寻夫悬赏公告的女人。 当那个名叫徐玉珍的女人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时,一旁的刘政经猛地抢过她手里的遥控器来就要关电视:“拿丈夫开心的女人看她做啥?”柳玉丽不依:“你不是说要碰碰运气吗?为何不让我看?”眼看柳玉丽就要将遥控器抢过去时,刘政经突然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说:“玉丽,原谅我,那女人要找的人就是我呀!只要你能原谅我,今天我就全说了!”柳玉丽一下子就蒙了!刘政经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了他的故事。 刘政经说,他出生在贵州凯里乡下,由于家贫,高中毕业后他就到市里的一家餐馆打工,餐馆老板娘就是徐玉珍。徐比他大5岁,离过婚,还有一个孩子。不久,刘经不住徐玉珍的纠缠就跟她结了婚。 但婚后徐玉珍就露出了她的霸道本色,竟因一件家庭小事把他赶出了家门。他离家后先是在深圳打了几年工,发了笔小财后便来到了湖南,在柳玉丽所在城市开了家小餐馆,之后又开了服装店。那天,他突然在街上发现了几份悬赏公告,为了不让家丑外扬,他就将其一一撕了下来…… “那你为啥要骗我说没结过婚?!”柳玉丽当场提出分手。 “分手?我们已经同居几年了,你就不怕她以重婚罪把我们两个都告进监狱?”刘政经使出了撒手锏。 “那你说怎么办?”柳玉丽果然被吓住了。“这样吧,我们先避避,我不能让我这么多年辛辛苦苦挣的钱被那女人弄走。等我们安顿下来后,如果你实在要分手,到时咱们再算账;如果愿意与我过一辈子,我就回去跟她离婚!” 柳玉丽心想也只能这样了,不过得先设法弄回自己的财产,然后再与刘政经分手。主意打定后,柳玉丽便违心答应了刘政经逃往贵阳继续做生意的提议。 随后,刘政经迅速把服装店盘了出去,还把两人几年来挣的50多万元钱存进了银行,揣上存折带着女友踏上了逃亡之路。 谋“钱途”,双双用计 上了火车,柳玉丽越想越不对劲,就乘上厕所之机悄悄拨打了本市电视台的热线电话。不出所料,电视台的说法跟刘政经所说完全相反!原来,刘是看上了徐玉珍的家境把她骗到手的。徐玉珍与前夫并无孩子,她身边的两个孩子是病故的哥哥留下的。婚后,刘政经和徐玉珍生下一女还想让徐生二胎,被徐玉珍拒绝。从此刘政经便开始冷落妻子,后又出逃…… 几年间,刘政经没给家里寄去分文,而在家守了6年活寡的徐玉珍万般无奈之下才使出悬赏寻夫这一招。 原来是这样!到了贵阳的当天,柳玉丽再次向刘提出分手并要求退回她几年来的应得财产。可刘政经还是不干。 到了贵阳的第三天早上,刘政经出去寻找开店的门面时不慎丢下了一张神州行手机卡。柳玉丽好奇,将这手机卡放进自己的手机,一开机就蹦出来一条短信:“丈夫,你回来吧!我一定原谅你!”落款是“徐玉珍”。柳玉丽又翻动短信库里的短信,竟发现了一条刘政经发给徐玉珍的短信:“亲爱的妻,我现在手里还没多少钱,我无颜回家啊!”柳玉丽心想:看来刘政经真的打算要回家与妻子重归于好了。不行,我得提前行动,不能便宜了他们! 其实,刘政经的真实想法是既不想跟柳玉丽分开,又不想让妻子继续追踪,于是故意买了一张神州行卡来糊弄妻子——但他没有想到,这张手机卡被柳玉丽发现了。 于是,乘刘政经第二次出门寻找店面之机,柳玉丽“失踪”了。 柳玉丽“失踪”后的第三天中午,刘政经接到中间人电话称,门面替他物色好了,请准备5万元现金作定金,可当他赶到银行提款时,银行的人告诉他:“这钱不能取,你的账号被法院冻结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柳玉丽离开刘政经后,当即就租了一辆的士火速联系了徐玉珍并告知了刘政经的下落;在得到徐玉珍一定兑现6万元赏金的承诺后,柳便将刘存款的银行账号也说了。徐玉珍当即到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这笔50万元的存款,徐玉珍很快将6万元赏金付给了柳玉丽。 如今的刘政经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回家跟妻子协商,然后见机行事。就这样,离家6年的刘政经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家了。 可让刘政经不解的是,徐玉珍对他的“浪子回头”一点也没责怪。但当他听到徐玉珍说已经付了那6万元悬赏金时,一下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糟了,你怎么这么傻呀!”徐玉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怎么,难道要我不讲信用么?”刘政经有口难言,他决定悄悄去找柳玉丽算账。 柳玉丽没想到的是,刘政经竟然冒着风险又找到了她,还讨要那6万元赏金,柳玉丽气得直哆嗦:“亏你说得出口!这几年来我的付出难道还不值这区区6万元吗?要我退钱,痴心妄想!” 没想到第二天,柳玉丽正在忙乎,一名律师就找上门来。律师说,他是受刘政经委托前来交涉那笔赏金的:“我担心闹起来对你们双方都不利。要知道,你和刘政经同居,已有重婚罪之嫌……” 柳玉丽的口气也挺硬:“我要回自己的财产没有错!我不怕!” 律师走后,柳玉丽马上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接待律师听到柳的讲述后说:“赏金具有合法效力。至于说到重婚罪嘛,我认为你也是个受害者,至少不知详情,你不用怕!”听了这番话,柳玉丽才放下心来。 告“小三”,自摆乌龙 事到如今,刘政经没辙了。他想让徐玉珍出面讨回这笔赏金。当听到丈夫痛哭流涕地和盘托出真相后,徐玉珍如遭五雷轰顶!她原以为丈夫只是想逃避责任,哪会想到他竟然背叛了婚姻和感情!可怨归怨,一旦再把丈夫逼出家门,那岂不是鸡飞蛋打吗?徐玉珍心有不甘——于是她同意不计前嫌,找柳玉丽“算账”。 几天后的一天中午,两位法官找到了柳玉丽:“刘政经和徐玉珍到法院把你告了,要你返还那6万元赏金,你去法院应诉吧!” 柳玉丽只好也委托律师准备应诉。 2009年2月16日,这起夫妻联手诉“第三者”的奇案在湖南省怀化市新晃法院公开开庭。原告徐玉珍诉称:之所以悬赏,就是想通过悬赏查获丈夫刘政经几年来积累的钱财,从而使家庭和子女受益,但在悬赏前她并不知道柳玉丽和刘政经已非法同居三年,故柳系采用欺骗手段骗走了那笔赏金,遂要求法院依法追逃那6万元钱…… 对这一诉求,被告柳玉丽当庭予以了辩驳:“我与刘政经同居也是受其欺骗所致,况且自己这几年的全部积蓄也被刘政经存进了他的银行卡。当我得知真相后马上向刘提出分手,但刘想侵吞共同财产,我不得已才向徐玉珍举报了刘政经的下落及银行账号……”柳玉丽当庭请求法院依法分割那50万元存款。 柳玉丽的委托律师进一步阐明了他的观点:徐玉珍的悬赏对象是所有的知情人,法律也未对悬赏主体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徐的悬赏公告其实就等同于一份合同,而柳玉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了义务,并达到了悬赏人的目的,所以柳玉丽拿这笔赏金是合法的,而原告追讨赏金则是违法行为! 此外,柳玉丽这样做也是在为自己讨回合法财产进行自救,于法于理都说得过去!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庭审进行得异常激烈。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徐玉珍为了寻夫及查获丈夫钱财公开悬赏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悬赏合同;而此类合同是向不特定对象发布的,只要合同对方当事人达到了悬赏发布人需要达到的目的,那么该合同就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悬赏发布人就应当按照悬赏内容履行悬赏义务。 本案中柳玉丽通过举报的方式,让徐玉珍得知丈夫的下落并从而查获丈夫财产,徐玉珍达到了悬赏目的,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故,法院对刘政经、徐玉珍要求柳玉丽返还赏金的请求依法不予支持。同时,徐玉珍的悬赏行为与柳玉丽无关,责任应由刘政经承担,柳玉丽并无任何乘人之危的举动,其举报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应依法得到保护。此外,由于柳玉丽与刘政经同居期间有了一定财产积累系客观事实,这些财产也应依法分割,可另案起诉。 2009年3月17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徐玉珍、刘政经的诉求,6万元赏金归被告柳玉丽所有。 (本文来源:湖南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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